为首的人面狗身之物停下了,抬起头望见我,一下子站住了,继而发呆了一会儿,然后慢慢裂开嘴笑了一下。我竟然从它的笑容中看到了苦涩和悲伤。它后面的那些狗也随着它停下了,将炸起的毛放松下来,收敛起狂躁不安,一个个的都显得异常安静。
“王占元,你媳妇来了,出来下!”我扭过头,朝里面喊道。
“我不出去!它会咬死我的!”王占元的手里拿了一把菜刀不停地挥舞着,脸上布满了惊恐。
“不会的,我猜它只是想见见你,毕竟你们夫妻一场!”我走进屋里,拽住了王占元的胳膊往外拉。他反抗着,无奈力气不抵我,被我给拉到了厨房外面。
“去上前,给它一个拥抱,你看它看起来好难过!”我较为诚恳地吩咐道,从他手里夺过菜刀,用力往前将他推了一把。他踉跄出两步后,又回头瞧着我,惧怕的眼神里带有怀疑,身体哆嗦得跟触了电似的。“去吧,要相信自己!”我咬住牙朝他一握拳,微笑着鼓励道。
王占元终于往前走了,速度极为缓慢,耗了大半天才走到了狗精面前,然后弯腰蹲下来,伸出胳膊,搂住了狗精的脖子,痛哭了起来,涕泪纷飞。我叹息了一声,心里有些难受。一场夫妻,竟然以这种方式重逢了。只见狗精的嘴巴张了张,似乎是想要开口说话,但只能发出有些嘶哑的呜咽声。它的眼角塞满了褐色的眼屎,逐渐被湿润了,两道眼泪缓缓地流了出来。
我返回厨房里,端出了菜肴和馒头,走到大门外,放在地上,吹了一声口哨。只见我家的母狗率先从狗群里挤出来,慢慢跑着来到我跟前。我指指搁在地上的菜肴。它就低下头吃了起来。其它的狗看到后,也纷纷凑了过来,伸嘴到地上的菜盆子里吃了起来。我又把馒头掰开,撒落在地上。
这些菜是用纸人用尸油炒的,馒头也是用尸油和成的面做成的,散发着浓郁的恶臭,但对这些狗来说,实在是太香了。吃着的时候,这些狗就开始哄抢起来,你咬我,我咬他的。我又回到王占元家的院子里,动作轻柔地关上了大门,透过门缝看外面的狗。
过了一会儿,狗就成片成群地躺倒在地上抽搐起来,口吐白沫,很快就死去了。我扯动嘴角笑了起来。之所以会发生这种状况,是因为我往菜肴和馒头里都掺了老鼠药,是徐老三卖的那种,也算是为他报仇了吧。我将提着菜刀的手放在后面,走近了王占元和狗精的旁边。他们还在流着眼泪,耳鬓厮磨起来,狗精甚至还伸出舌头朝王占元的脸上舔着。王占元抬起头,眼神坚毅地对我说道:“不管我媳妇变成啥样子,我都要陪着她,这辈子我们不离不弃,至死不渝!”
我笑了起来,笑得让他们觉得我很满意。我又点了点头,说道:“兄弟,你有这觉悟就是好的!”话音未落,我猛然举起菜刀,往狗精的头上砍了去。我之所以会选择用这把菜刀,是因为看上了它的锋利和沉重。这一下子砍下去后,狗精头上的骨头登时裂开了,血混着脑浆流出来。我注意到,在菜刀落下的那一刹那,它往前冲了一下,挡在了王占元的面前,可能是以为我要伤害它老公吧。
狗精倒下了,挣扎了几下,发出一声惨叫,眼睛睁得老大,一直在看着王占元,然后气息慢慢地没有了,临死了眼皮子没合上,端的是死不瞑目。过了好久,王占元才反应过来,蹭地站起来,挥拳往我的脸上打过来。我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,将他踹出去老远,一屁股墩坐在地上。
“傻了你个龟孙!你媳妇已经成狗精了,就算留在世上你也没法养它!”我破口大骂道。
“为啥养不活,我媳妇她虽然变成了一条狗,又能吃多少?”王占元无比气愤地说道。
“它只吃人肉,你供养得起吗?”我点根烟叼在嘴里,问道。
“这个......”王占元没话说了,扭头看向狗精尸体,捶地痛哭起来。
“害死你老婆的是你自己,可不是我,让你早点儿给它做手术,可你不干,怨谁?”我掏出镜子照着,拆开了缠在头上的白纱布,一头长发洒落下来,披在肩上,我使劲晃了晃头,掏出一把木梳打理了起来,口里嘟囔道:“是哪个蹩脚医生给我裹的伤口,把头发给我盘起来包到纱布里弄屁,害我这么多天都不够帅!”
听不见狗叫唤了,有几个大胆的村民从家里钻出来到了街上,正围着死狗观看时,我打开了王占元家的大门,他们看见了我,就问道:“二桃,狗精咋样了,灭掉没?”我呵呵一笑,掏出纸扇在胸前撒开,慢摇着说道:“这天下有我二桃摆不平的事儿吗?”然后扇子朝后一指,让他们去院子里亲自去看。
这几个人去了院子里一看,就是那么一回事,喜出望外,奔走相告。这下,村子里的人都出来了,热闹非凡,兴高采烈,不少人喊我大师,向我致谢。我站在中心,摇着扇子在笑,给他们讲,天下妖魔都别怕,因为有二桃在凡间。
然后就有人骂了起来:“是哪个王八羔子把咱村后面的小庙给拆了,我一他奶奶个老祖宗,这不是成心把狗放进来咬我们吗,要不是二桃有本事,说不定咱们全都被狗吃了!”
“挨千杀的,缺德的杂种,不要脸的腌臜货,若知道是哪个,非打死他不可!”
人们骂得越来越难听,我听不下去了,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,回到家里,正逢肚子也饿了,便做起了饭。饭好后,我端到了桌子上,多摆了一双筷子,把阿全从床底下叫出来,让它跟我一块吃饭。一看到阿全的脸,我就膈应得难受,所以就尽量不看她。正吃着时,我问它:“你啥时候私自溜出去到刘御龙的坟上了?”阿全一愣,然后深深地低垂下了头,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,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,我只有侧过耳朵才能听清楚:“那一天晚上,我听有人召唤百鬼夜行,没能忍住,就偷着出去了!”
“召唤百鬼的是啥人,你认识不?”我又问道。
“是一个老道士,自称姓柳,名讳一个单字洪,至于其它的,我啥都不知道了!”阿全啪地放下了筷子,嘴巴一撇,说不吃了,像是在赌气。
这货,长得再没比它更难看了,脾气还挺臭,真不知道我收养它到底图个啥。
“问你两句你还烦了,不想搁这儿就滚吧!”我可不惯它,也撂了筷子,抓住一个馒头,摔它脸上了,还不够解气,又往它坐着的凳子上跺了一脚。
阿全怕了,拽住我的衣服央求起来。
“我问你,百鬼是都有啥,你有没有看见身上流着血的尸体?”我板着脸,又问道。
“嗯,有看到,你说的是血尸吧,会吐红雾,我总共看见了两个,那晚它们是主角,还表演了一口咬断钢丝绳!但它们很害怕一个穿清朝官服的僵尸,是听命于它的!”阿全说道。
“哦,我知道了,你钻床底下呆着去吧,以后没事儿别瞎跑了,把人给吓死,你是要遭天谴的!”我命令道,又捡起筷子,扒着米饭吃了起来。
到了晚上,大概十一点的时候,我估计着这个时候没有人出来逛游了,便捎上家伙,再次来到了村北边的那座小庙上。将废墟扒开,对着下面挖了起来。挖了足有两米多深,才刨出一具尸体来。果然是个和尚的,面容栩栩如生,身上一点儿也没有腐烂,就是硬邦邦的。我扛着这具和尚尸体回家了。
到了家里,我找来一个大盆子,烧了开始倒在里面。把和尚尸体放到里面泡了起来。过了片刻,尸体就开始发软。我用针管扎在自己身上,抽了一大针管子血,注射到了和尚尸体中。然后这和尚就慢慢睁开了眼,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揪住我的衣领,作怒道:“谁让你把我的庙拆了,你想干什么?”我操起一块早就准备好的砖头,往他的秃脑袋上拍了上去。
砖头碎了,他的脑袋毫无损伤,人也没啥事儿,但就是愣住了,突然笑了起来:“你是参冥门弟子?”我变得有些傲慢起来,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了过去:“本人是参冥门第七十九代弟子二桃!”“那可真巧,我是第七十八代参冥门弟子崔崇光!”和尚摸着光头笑道。
参冥门书籍上记载着一道规矩,那就是同门弟子相见,以砖头拍脑袋作为暗号。我怀疑崔崇光是参冥门弟子,是因为我跟它一样,一旦体内的血液没了,就会回归到死的状态,魂魄不会离开太远。尸体只会变僵而不会腐烂,一旦再往尸体内注入纯阳血液,就会复活。所谓的纯阳血液,自然就是童子血了。我之所以拆了崔崇光的庙,是因为他的魂魄在庙里藏着。魂魄害怕太阳晒,一旦连续晒个三四天,凝聚性再强的魂魄都会消散。崔崇光的魂魄没有了小庙的遮挡,忍受不了太阳的暴晒,自然就回到尸体上。否则的话,我光往他尸体上注射血液,但他的魂魄不愿上身,那也是枉然。
“二桃,你找我有啥事儿?”崔崇光问道。
“我想让你帮我对付一下氤氲血尸,我一个人太吃力了,何况血尸后面还有僵尸呢!”我这个人一向懒得绕弯子,直接把自己的目的说了出来。
“可你只往我的身上打了这么一点儿血,我有气无力啊,你得想办法让我体内的血达到充盈状态!”崔崇光转动着眼珠子,样子上带着些老奸巨猾地说道。
“瞧你这宽胖的身体,恐怕得需要三个幼小孩儿的血,现在这年代,稍微大一点儿的孩子都不是处男了,估计要去幼儿园里找了,很麻烦的!”我打量着他的体格,无不担忧地说道。
“那就算了,别让我帮忙了,你自己应付吧!”说着,崔崇光又躺回盆子中,做出了挺尸的姿势。
“别介,明天我一定帮你搞到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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